胆真大!“一男子冒充律师,被判10个月”,律师教你:4招辨真假
遇上纠纷找律师
结果遇上假律师
纠纷没解决
代理费也泡汤
你说气不气人
请看案情:
赵女士因家属遭遇交通事故,打官司需要请律师,便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某。她和周某某在武昌区武泰闸附近的一家餐馆见面后,对方自称是湖北天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并向他她出示了律师执业证。
初次的交谈让赵女士对周某某很是信任。据其回忆,她当场便给了对方一万元作为律师费,之后她又分两次给了对方8000元的交通费。
后来,由于赵女士认为在同肇事方私下交涉的过程中没有达到预期效果,加上觉得周某某总在有意推脱,感到不对劲,便找人去查。结果发现周某某不具备律师资格,其所用律师执业证、湖北天诚律师事务所印章及财务专用章均为伪造。
经查,周某某,59岁,十几年前曾因犯罪入狱,出狱后对法律产生了浓厚兴趣,周围人有官司,他主动帮别人出主意,慢慢有人开始叫他“律师”。后来他索性托人办了个假律师证代理起了民事官司。
假律师身份被识破后周某某声称,他以前用公民身份代理过案件,伪造律师证是为了提高让当事人放心,他代理案件都是靠真才实学,并不是单纯的骗钱。
案发后,周某某已退赔赵女士18000元,并达成了谅解。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,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,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,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。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,并在律师的见证下与周某某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对周某某的量刑提出了从宽建议。
经审理,法院认为武昌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的罪名成立,量刑建议适当,应予采纳,依法判决周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
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五十五条: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,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第四十六条: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、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2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那么
如何寻找一名靠谱的律师
成了一个多人关注的问题
一般来说
鉴别律师的“真假”得从4个方面入手
1
查证件!律师资格证是申请律师执业,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凭证。
看律师执业资格证要看哪些内容呢?
1.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。所有律师必须在一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执业,所以判断对方是否是律师,就要从认识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。
2.执业/工作证类别。分为专职、兼职、公职和法律援助律师,公职律师、法律援助律师不能代理社会案件。
3.看执业/工作证号以及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,扫描执业证二维码即可查询执业证号。
4.发证机关及其盖章。律师证都是司法部监制,颁发机关是省司法厅。
5.照片上的钢印,印透纸背。
2
上当地司法局网站,输入律师执业证号查询律师信息。
3
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证查询平台进行查询。
4
电话查询:通过拨打律师所在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电话,对律师执业资格的合法性进行查询。
2018值得关注的法律自媒体
↓↓↓等待您的品鉴↓↓↓
▲长按二维码“识别”关注
中文法律门户网站。
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,
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。
喜欢这些↓↓文章,点击阅读:
▶▶最高法案例:律师“风险代理”无效的5种情形+超详适用分析